新华社南京9月7日电 题:督查发现:江苏省盐城市停征三年的号牌费仍在收取
新华社记者张泉
日前,有群众通过“我为大督查提建议”微信小程序反映,江苏省盐城市多个县区存在电动自行车上牌乱收费现象,群众多次投诉举报,当地媒体也曾公开报道,但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对此,国务院第十督查组赴盐城市进行了暗访核查,并在情况核实后约谈了相关负责人。
出发前,督查组查阅了相关文件。江苏省政府2015年10月印发的《省政府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暂停征收自行车(含电动助力车)号牌费。
8月28日,督查组购置了一辆未上牌电动自行车,来到盐城市阜宁县陈集镇派出所,以办事群众的身份办理上牌手续。多名民警表示,必须先缴200元,否则不予上牌。督查组询问上牌收费依据,经办民警表示,“这是市里的规定,现在也拿不出文件。”
缴纳200元上牌费后,督查组拿到一张刻有“阜宁县公安局监制”的号牌,随即要求派出所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但经办民警表示没有相应票据,仅提供了“浙江佰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收据。
经办民警表示,派出所提供的是防盗号牌,每个号牌配有一个“防盗器”,都是这家企业提供的,所以用这家企业的收据作为缴费凭证。但督查组发现,这个所谓“防盗号牌”只是将一个定位器通过双面胶粘在号牌背面,没多久就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