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信息港首页 > 信息资讯 > 上海资讯 > 浏览正文


沪一业主擅自操作机械车库 损坏他人车辆被判承担责任


2017-11-21 13:30:03

 据《劳动报》报道,李先生停在小区地下车库的车辆被他人意外损坏,李先生认为肇事业主和小区物业公司都有责任,就把他们一起告到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车辆维修费、评估费、交通代步费共计4万余元。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物业公司和肇事业主按“三七开”承担责任,分别赔偿李先生1.1万余元和2.7万余元。

  今年6月下旬的一天早晨,家住本市长宁路某小区的小赵,开车逆向进入小区地下车库,因为车库管理人员不在,小赵自行操作机械车位升降控制器停放车辆。在此过程中,二层机械车位从上方直接压在一层车位上的李先生的机动车车顶上,造成车辆多处损坏。经相关部门评估,车辆物损为3.5万余元。李先生支付评估费1120元。

  由于相关各方就赔偿事宜没能达成一致,今年9月,李先生向长宁法院起诉,要求小赵和小区物业公司共同赔偿损失40446元,其中包括交通代步费3826元。

  庭审中小赵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存在监管不到位、保安脱岗、机械车位有故障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小区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理由是,涉案车库24小时有保安值班,每小时有巡逻,且有提示牌提示禁止无证操作机械车位。事发后第一时间通知维保人员维修,并找双方沟通、协调。因此,物业公司对李先生的车辆损坏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近日,长宁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小赵和物业公司应分别赔偿原告李先生2.7万余元和1.1万余元。

(编辑:上海信息港新闻中心 xxg.sh.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浦东机场四期扩建工程航站区工程环评报批前公示,
·“和爸爸一起上下班!”开在金融楼宇里的爱心暑托
·上海警方:严厉打击非法放贷违,今年已抓获犯罪嫌
·上海博物馆“金字塔之巅:古埃及文明大展”早鸟票
·配合上海南站设施更新改造,7月起金山铁路部分列
·上海又架起一座市域铁路最大跨度桥
·中国首制大邮轮首航在即,你想要的“吃”“住”“
·一个手机号就能让个人隐私“裸奔”?记者做了两次
·上海轨道交通15号线南延伸段开工!崇明线、18号线
·上海动物园今冬意外“翻红”,复古格调成为年轻人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上海信息港 xxg.sh.cn 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详细声明请访问>>> 上海信息港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版权所有 ©2003-2024 上海信息港 上海华易信息港(xxg.sh.cn上海信息港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上海信息港发布会邀请及刊发稿件 QQ:191646616 微信:newsshcn 商业合作:021-34121912


ICP备案号: 沪ICP备202101997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