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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推进跨省跨区输电价改革 年底前完成相关核定


2017-8-23 11: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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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省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目前已全面完成,在此基础上,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的核定工作也在展开。

  8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析道,在第一步解决省级层面的输配电价改革的基础上,第二步才能更好地推进跨省输电价格改革,以打破地域的局限,进一步解决跨省交易的问题,能够实现更好的资源优化配置。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近期曾提到,如果把跨省跨区、区域电网、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价格改革都做了,整个输配电价改革就基本完成。

  年底前完成相关价格核定

  《通知》要求,加快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完成华北区域电网输配电成本监审基础上,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

  在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试点基础上,《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

  并且,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已核价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和输电价格复核工作。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思路,输配电价监审是建立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基础。输配电价省级输配电价核算监审到位后,下一步省级电力市场启动,就可以实现输配电价由现在过渡阶段的价差法平移转向执行监审的结果。

  《通知》要求,定期调整已核价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考虑到电量等因素波动,为及时反映真实、合理输电价格,决定定期对已核价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进行成本监审并复核电价,周期暂定为3年。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尽管跨省输电价改相对省级而言更复杂,但是此前省级输配电改的完成,已经积累了大量核定经验与基础,跨省输电价改革推进的把握较大。从时间表的制定上也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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